广西的玉林市地名,由古地名“鬰林”演变而来。解放后, “鬰”简化为“郁”字,“鬰林”便写为“郁林”;因“郁”与“玉”字同为“yù”音,且为多义词,于1955年将“郁林”改名为“玉林”,1983年玉林县改名玉林市。古今两地名“同音同字”而含义已是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却将“玉林”等同于“郁林”,甚至称“郁林”原来就叫“玉林”。有些则望文生义,说“郁林”是林木“郁郁葱葱”的意思。更多的以地理学巨著《水经注》(简称《注》文)中“郁草(金)与黑黍共酿为酒,名郁鬯,为郁人所贡,因以氏郡”为“郁林”得名的主要证据。见仁见智,何为“郁林”?笔者以为,其为壮族少数民族先民所命名的江河地名。只要从历史源流、地理环境与民族语言诸方面加以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据史书载,汉武帝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平定南越后,在岭南重新划置郡县,将秦时置的桂林、象郡、南海三郡划分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等九郡。此为史书上出现“郁林”地名之始。其辖十二县,辖境相当于今广西境内除桂林、梧州及部分玉林地区以外的广大地区。而今已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的玉林市所辖的容县、北流、陆川、博白等县(市)均属合浦郡地,仅有与贵港市毗邻的兴业县属郁林郡地。唐时设置的郁林州,州治在今兴业县地,后州治移至今玉林市政府驻地玉州城,则是宋代的事,郁林州并非古郁林郡。古郁林郡郡治在布山,地处今贵港市的郁江边,曾是历史上广西中南部政治、经济、交通中心,也是岭南中外经济贸易的繁华地之一。
自古以来,郁江是西江最大的支流。西起于北源右江与南源左江在邕宁县西部汇合处,东止于桂平市与黔江汇合点,其间共长1162公里。汉魏南北朝时,凡今广西的左江、右江、郁江、浔江及广东的西江皆称为“郁水”,尽管现今的郁江仅是当年郁水一部分,而其始终贯穿着古郁林郡地。其流域面广,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秦汉前是西瓯与骆越族群繁衍生息地,秦汉时布山一带则是他们集中活动的地区。史书与考古资料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大多数学者认为,西瓯与骆越同出一族源,是土著壮族的先民。《旧唐书·地理志》载,贵州(今贵港市)郁平县“古西瓯、骆越所居”,又说党州(今玉林市境)“古西瓯所居,秦置桂林郡,汉为郁林郡”,还说“邕州(今邕宁县)宣化县,州所治……属郁林郡……古骆越地也”。汉后有乌浒、俚、僚等族名。《后汉书·南蛮传》载:“灵帝建宁三年(170年),郁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余万内属,皆受冠带,开置七县。”《广州记》中说:“晋兴(今邕宁县)有乌浒人。”《南史·苟匠传》中有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年)郁林太守苟裴征俚记载。三国吴人万震作《南州异物志》曰:“俚在广州之南,苍梧、郁林、合浦、宁浦(今横县)、高梁(广东阳江)五郡皆有之,地方数千里。”《太平寰宇记》记,贵州(今贵港市)“连山数百里,皆俚人,即乌浒蛮”。史书往往“俚僚”并称,俚僚同一族源。由此可知,在隋唐时俚僚人活动地域与隋唐前乌浒人活动地域大致相同,而乌浒人活动地区又与西瓯、骆越族群活动地区差不多,史书中并没说乌浒与俚僚人是从外地迁来的,这说明乌浒人为西瓯、骆越的后裔,俚僚人又是乌浒人的后裔。至明清,“广西僮居多”,并将广西境内诸多少数民族归类为“僮”与“傜”两大类。正如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指出:“傜乃荆蛮,僮则旧越人也。”今桂西地区是壮族家乡,郡首布山故地贵港市壮族仍不少。1993年《贵港市志》中记,1990年全市人口1388059人,其中壮族398075人,占28.68%,而99%以上居住在郁江北岸。从西瓯、骆越到乌浒、俚僚直至今天壮族,一脉相承,为开发广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既然郁水广大流域,尤其是郁江流域自古是壮族先民生息之地,那里大大小小的地名应是他们用自己民族语言所命名的。由于历史上壮族有语言而无文字,今天所看到他们命名的众多地名,全是汉语的音译。如壮族称“村落”,汉语译为“板”、“曼”或“班”;壮族称“深山野岭”,汉语译为“六”、“陆”或“绿”;还有“田”译为“那”或“锣”,“石山”译为“岜”,等等。“郁林”这个古地名,是壮族先民命名的。不过其不是村落、深山野岭或田地的地名,而是江河的称谓。上述这些亘古不变、乃至今天壮族仍通用的基本语音,包括“郁林”在内,只能以壮语去解释其含义,否则不是解释不通,就是会走样而误人子弟。汉语的“郁林”两字,《说文解字》(简称《说》文)是这样释义的:“郁,木丛生者,从林,鬰省声,迂弗切”;“林,平土有丛林曰林,从二木,凡林之属皆从林。力寻切。”壮语 “郁林”的“郁”字,念如粤语“wed1屈音,华(wa1骅音)骨(gued1姑不切)切”,有拗曲与弯曲意思;“林”,念如粤语“lem4,罗琴切”,是壮语称“水”之音。“郁林”即是拗弯扭曲的水,是以江河形态而得名的。显而易见,汉语的“郁林”与壮语的“郁林”音义完全不同,词性也不一样。汉语“郁林”两字根本无法组成当是偏正词组去解释为“茂盛的树林”。壮语的“郁”字是形容词变动词,确切说是形容词和动词二者兼而有之,其与“林”字合成词组,准确地明说了地名“郁林”的内涵和由来,同时也说明有了“郁林”地名才有“郁林郡”名。这个具有特殊功能的壮语“郁”音还有“郁竹”、“郁藤”和“郁”来“郁”去等说法,是古今汉语中所没有的。
然而,本文开头所引郦道元《注》文记述郁林郡得名的文字,说是因郁水流域生长有郁香草,“郁人”将郁香草与黑黍合酿成郁鬯酒进贡给朝廷,因而以之命名为“郁林郡”。此表述与说法已将壮语“郁林”这个专有地名的解释引入了误区。在其之前成书的权威《说》文在为“郁”与“鬯”释义时早已标新立异:郁鬯“百花之华,远方郁人所贡香草,合酿之以降神。郁,今郁林郡也”。这里的“郁”跟上述的“郁”字含义不同,另有所指,是说“郁林郡”得名的缘由。其与郦氏《注》文有关“郁林郡”得名的记述大同小异,然而起到了相互印证和补充的作用,不过并不能自圆其说。《礼记·礼器》云:“诸侯相朝,灌用郁鬯。”郁鬯原是周王朝祭祀时用的酒名,其制作过程先用黑黍酿酒,后捣煮郁金香草搅和而成。《注》文与《说》文却说郁鬯是郁香草与黑黍共酿而成出如一口,而送给周王朝还是秦汉朝廷也含糊其辞。还有,前者说“郁人”贡的是郁鬯,后者却说“郁人”贡的是郁香草;前者说以郁鬯而名郁林郡,后者则说“郁”即是郁林郡。他们在解释郁林郡得名时,都没有回答何为“郁林”。因为,“郁”指的是香草,并不是“林”;郁鬯是酒,更不是“郁林”。如果说郁林郡由于郁水流域盛产郁香草或郁鬯而得名,广西壮族地区以植物命名地名不少,如古零、古眉、古森、古甑等,其中贵港市郁江北岸有古樟、古保、古椅等小地名枚不胜举,为何不命名为“郁金郡”、“郁草郡”或“郁鬯郡”?再者,郁香草不仅产于我国南方,也产于我国西南各地,且有产于郊,有种于庭,并不局限于郁水流域,怎能断定郁草与郁鬯为“郁人”进贡呢?秦汉前岭南无史可查,周王朝有“郁人”进贡郁香草或郁鬯无从谈起。当时除有西瓯、骆越族群人外,还有供人、海阳、目深、扶摧、禽人、仓吾、桂国、损子和产里等二三十个族名的所谓“百越”,唯独没有“郁人”。即使一些典籍中有“郁人”之说,却不是指郁林郡人。《说文解字段注》(简称《段注》)在作注中有对“郁人”不同解释的兼收并蓄:如《周礼·郁人职》:“凡祭祀宾客之裸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又如《郁人注》郑司农云:“郁草名,十叶为贯,百二十贯,筑以煮之鐎中,停于祭前。”这里说的“郁人”是指专事以郁鬯祭祀为职业的人,跟《说》文和《注》文中说的大相径庭。从中不难想见,许氏他们存在极大的随意性,从既定目标出发,由郁香草推定郁水产香草,由郁水推定是郁水人进贡香草或郁鬯,进而推定郁林郡的得名。“郁林”为江河名,“郁林郡”是行政区域名,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他们将“郁林”与“郁林郡”混为一谈,以“郁林郡”取代“郁林”。此种无端联想与无序推理大有“强词夺理”之嫌。
《说》文为后汉许慎所撰,创稿于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年)至安帝建光元年(121年),从创稿到最后写定历时22年,后经数百年辗转传写,脱漏严重,其间又有唐人李阳冰窜改得面目全非等原因,直到986年始传于世。《注》文是北魏时期郦道元(466或472~527年)所撰,其成书后在长期流传中也脱误严重,而最大的问题在于郦道元生活在南北分裂时期的北朝,其不可能到南方实地考察,对南方地理形势不可能全面具体了解掌握,因而《注》文存在着“详于北而略于南”的缺陷,而其却勉为其难地同样记述了南方的山川河流。其中对“郁林”与“郁林郡”的得名,恐怕只能是从《山海经》、《禹贡》、《佛国记》和《水记》等书中摘抄或照录,然后加以“合理想象”。《说》文成书早,而传世时要比《注》文晚四五百年,在“查漏补缺”期间,修订者有否参阅过《注》文不得而知。据《段注》中曰:“《水经注·温水篇》引应仲远《地理风俗记》语,乃仲远檃栝许书而为之者”;又曰:“许意古书云,郁人所贡,即今郁林郡地之人也。《水经》温水至郁林广郁县为郁水。《地理志》武帝元鼎六年更名桂林为郁林。”可见郦氏是读过《说》文,而许氏与郦氏一样没到过岭南,也是从书中来到书中去,一厢情愿地“想当然”。由于其铨释误入歧途在前,致使步后尘者一错俱错。深究他们犯错的最主要原因,是根本不懂得“郁林”是壮语,自然也不知道“郁林”是壮族先民命名的地名。自古从中原到岭南众多当官者,不少人不懂“蛮言”,无法进行沟通,因而总将少数民族的语言称为“鸟语”。想必许慎与郦道元也不精通“蛮言”,对壮语“郁林”的含义不甚了了,对郁林郡与“郁林”、郁水之间的关系更是不甚了了。历史上应是先有不见经传的“郁林”地名,尔后才有西汉的郁林郡名。在远古时代,以农业兼狩猎为生的壮族先民,在未跟外来民族接触之前,就已创造了“郁林”地名。汉魏时中原文化不断影响封闭的壮族文化,便有将壮语“林”译为汉语“水”,于是“郁林”遂改为“半壮半汉”地名郁水。当时广西还有其他带“林”字的古地名,如上林县的“上林”,是指“从洞中流出的水”,平南县的“武林”意为几条河汇合的水,还有桂平市旧地名“阿林”,这些“林”字显然是壮语“水”的音译。《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八)曰,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年),立桂州于苍梧、郁林之境,因桂江以为名。桂江前身叫桂水,当年桂林得名应与桂水有关,“林”也应是壮语“水”的音译。许氏与郦氏他们囿于一孔之见,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误将郁林郡得名不是来自壮语地名“郁林”,而是进贡郁香草或郁鬯的事。后来一些辞书及史籍崇拜经典名著,不辨真伪,都复述着他们的记述,以致书中的有关结论以讹传讹了一千多年。1979年版的新《辞海》中“郁林”条目,编者只说其为郡名、州名与县名,而没对“郁林”含义和由来进行解释。他们在编写前必定参阅过《说》文与《注》文,对里面有关记述不以为然,坚持着“不知为不知”与“宁缺勿滥”的严谨治学的操守,无疑是对《说》文与《注》文中谬误的无言否定。
以上正反两方面史实分析已充分证明:“郁林”是壮族先民命名的江河地名。在此,须补充说明一点。《旧唐书·地理志》载:“邕州宣化县……驩水在县北,本牂牁河,俗呼郁状江,即骆越水也。”这段话中的“郁状江”地名,说是“俗称”,即是说它是壮族先民骆越人命名而保留下来的古地名。其实它已由完全“土根”变为“半壮半汉”的地名,“半壮”的“郁状”中的“状”是指发洪水情景。其跟其它江河一样,在千山万岭中东折西曲奔流,像是蛇行鳝走的样子,柳宗元曾形容之为“江流曲似九回肠”是最贴切不过的。因此“郁状”成了“郁林”地名得名最好的演译与补充。清代谢启昆修《广西通志·山川略十六》述:“郁江自合江镇东南流至仙降山北麓折而北。又东南径南宁府城。又东北径道人山南麓。又东北至永淳县西北境折东南径县城。又东南径飞龙山北麓。又东北径横州陈阜江口。又东径骆驼山麓横漾江。又东南径横州城。又东径北曰鳄鱼江,径甜菜塘过起敬滩。径兴业县西北境。又北径大浦州东折,东径贵县城。又东北径汛江、沙江、东津江、横眉江诸水口大湾塘,至浔州府治桂平县城。”其平时缓缓流淌,任人捕捉鱼虾,灌溉良田;一旦洪水暴发,则怒涛滚滚,冲决堤坝,毁坏田舍,卷走人畜。无论大小支流莫不如此,既为民造福,也带来祸害。这一切跟远古时代居住江边以从事农业和渔业为主的壮族先民生死存亡息息相关。由于他们所见所闻所感相同,所以将之统称为“郁林”,具体形象而逼真。秦时秦军越过五岭南下先到桂西北,只知道有“桂林”而不知桂中南有“郁林”,自然以“桂林”来命名“桂林郡”。“郁林”流域广大,远非“桂林”所能相比,也远非“桂林”所能涵盖。汉武帝平定南越后要进行更名,以大江大河的“郁林”来命名“郁林郡”是很自然的事。汉武帝的因地制宜和尊重壮族少数民族先民语言风俗的见识,是值得大书一笔的。
地名是历史的化石。秦汉前,壮族先民称大江大河为初名“郁林”,汉魏时由总到分,改“林”为“水”,于是有郁水、温水、漓水、桂水、建水、德临水等;唐宋时将“水”改称为“江”或“河”,进一步细化,于是有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浔江、红水河等。从“郁林”到“郁水”到“郁江”嬗变,由壮语全称地名到“半壮半汉”乃至全汉语的地名,又经一番细分具体化,于是八桂大地上出现了林林总总而又多姿多彩的壮汉江河地名。它具体而真实地记录了秦汉以来广西壮族人口之增加与居域之扩展,以及中原汉民族陆续南迁、壮汉民族不断融合以及与时俱进的这一历史进程。
古地名“郁林”,其内涵外延都打上了鲜明的壮民族特色的印记。
(作者:覃正,容县地方志办公室返聘人员,副研究馆员。)
摘自《广西地方志》期刊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