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盖茨比为黛西做的那些疯狂的小事
我第一次知道《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及它的作者菲兹杰拉德,是从村上春树的书。
现在我大概能明白作为小说家的村上春树,为什么对菲兹杰拉德如此推崇,因为菲兹杰拉德实在是一个技艺纯熟的一流小说家。
故事的主角是盖茨比,但最开始出场的却是叙事者“我”,盖茨比始终蒙着神秘的面纱,菲茨杰拉德极有耐心极有技巧地把这层面纱慢慢一层一层地揭下,直到最后我们才观见盖茨比的一生。
叙事者“我”来自中西部的一个名门望族,很多人把他当成一个纯粹的穷职员,这是不对的。他是正宗的富二代,虽然不如汤姆家那么富可敌国,但如果他是纯粹的穷职员根本无法进入黛西和汤姆的圈子。
他是因为感情纠纷等原因跑到纽约学做债券生意的,家里人勉强同意,父亲资助他一年,他在纽约过上了穷职员的生活。
故事就是从叙事者“我”搬进盖茨比豪宅旁边的木板房开始的。
他发现,他的邻居每个星期六在自己的豪宅准备盛大的夜宴接待客人,宴会上香槟威士忌鸡尾酒、乐团歌舞剧目应有尽有,仆人往来穿梭提供周到服务。
神秘的地方有两个:
第一,客人不需要邀请函,因为宴会来者不拒,所以既有蹭吃蹭喝的食客,也有慕名而来的社会名流;
第二,每次客人一来就是几百号人,但他们只知道主人叫盖茨比,谁也说不清楚这位盖茨比先生到底是何许人,有的人说他是德国皇帝的侄儿或者表弟,有的人说他是间谍,结果越传越神秘、越传越玄乎。
盖茨比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叙事者“我”刚开始以为邻居不过是一个无聊地、漫无目的地挥霍财富的暴发户。但这其实只是卑微、深情的盖茨比,为黛西做的诸多疯狂的小事中的一件。
第一件,他挥掷豪金把宴会办成全城的现象,不计成本尽可能多地接待客人,但他想接待的客人始终只有一个,就是黛西。
刚开始他期待黛西会慕名参加宴会,可惜黛西从来没有来过。然后他开始假装不经意地问别人是否认识黛西,他傻傻地认为,参加宴会的人越多,他就越有机会问到认识黛西的人,他就可以借由对方的引荐重新进入黛西的生活。
第二件,他五年前无法和黛西在一起,只有一个原因:“Poor boys shouldn’t think of marrying rich girls”,为了和黛西重新开始,他只用了五年时间,就从一个穷小子变成富豪大亨。
有人说他贩卖私酒,从事金融诈骗,但没有人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冒了多大的风险,但这一切都是为了获得重回黛西身边的资格。
第三件,他买西卵的那座光草坪和花园就超过四十英亩的大豪宅,只因为黛西住在对岸。
他常常一个人望着对岸微茫的绿光,他想重新进入黛西的生活,想和黛西重新开始,想让黛西参观他的房子,想让黛西成为房子的女主人,他做的所有的事都是在密谋一场重逢。
第四件,黛西曾经在芝加哥生活过一段时间,为了偶然能看见黛西的名字,他定了一份芝加哥报纸好几年。他把黛西所有的新闻做成了简报。
第五件,他日期精确地计算着他和黛西分开的日子,黛西说;“我们已经很多年没见面了”,他马上机械地回答:“到十一月,就五年整了。”
第六件,盖茨比和汤姆摊牌,当晚因为怕粗鲁的汤姆对黛西动粗,他傻傻地在站在窗户外面,守到了凌晨四点。
第七件,黛西开车撞死了人,他毫不犹豫地要为她顶罪,为她隐瞒真相。
……
这本书的故事不复杂,英文原著才5万多个单词,最重要的情节一共只有五个:开宴、重逢、摊牌、车祸、枪杀。
穷小子盖茨比以军官的身份,在一战前结识了富家千金黛西并与之相爱,可是黛西却嫁给了门当户对的富二代汤姆。为了追回黛西,他贩卖私酒、金融诈骗,努力奋斗积攒财富。当他获得可观的财富,他马上买豪宅、开夜宴,苦心孤诣地谋划重逢,终于在叙事者“我”、黛西表弟的牵线下,和黛西重续前缘。
汤姆早在蜜月就开始出轨,眼下也在外面金屋藏娇养着情妇,但是当然,他不会允许盖茨比觊觎自己的妻子。
终于,盖茨比和汤姆摊牌,盖茨比表示黛西会和他离婚再和自己结婚,汤姆则当场揭穿了盖茨比的财富来路不正,他本人其实是满口谎言的卑劣罪犯。
黛西情绪失控,驾车返回的途中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死者的老公受汤姆的误导认定凶手是盖茨比,一枪杀死了盖茨比。
故事在后半段的节奏突然加速,急转直下,戛然而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改编电影,有没有见识过美国20年代的浮华和热闹?
这个故事给我什么感觉呢?
在自己举办的华服美酒、灯火辉煌、热闹喧嚣、人声鼎沸的宴会,从未喝过一杯酒,从未跳过一支舞的、落寞等待着的盖茨比,不过是一个孤单的影子。
在丰裕浮华、灯红酒绿、醉生梦死、满耳朵都是爵士乐的20年代,如逆水行舟一般努力奋斗,最后被微不足道的人杀死、死得微不足道的盖茨比,不过是时代的一粒灰。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宏大又细腻的伤感。
02
盖茨比真的逆袭,真的跨越阶层了吗?
我看到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黛西不离开汤姆,和拥有大量财富、更爱他的盖茨比在一起?为什么不欢而散之后,连一个电话都不给盖茨比?
这就要先回答一个问题,盖茨比真的逆袭,真的跨越阶层了吗?
这本书从一开始就在不断地暗示,盖茨比并没有真的逆袭。他积攒了大量财富,但是他还是没能和汤姆、黛西处于同一个阶层。
我第一次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没办法理解这件事,后来读过《格调:社会等级与生活品味》再回过头看,我才读清楚这件事。
上流社会是非常势力的,他们通过财富的来源、房产、受教育背景、从事的职业、品味、口音等等一系列表征构筑起一道高高的阶层壁垒。
财富规模是阶级分层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黛西和盖茨比之间依然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主要有四个阶层:
一个是汤姆、黛西为代表的老钱阶层,他们住在东卵。
一个是盖茨比为代表的新富阶层,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暴发户,住在西卵。
一个是叙事者“我”观察到的白领阶层,大多刚起步的时候是穷职员,之后会成为中产阶层。
一个是汤姆的情妇和她的丈夫所代表的底层,他们住在修车厂,修车厂在贫民窟。
这里重点比较汤姆、黛西和盖茨比。
第一,同样是财富,财富的来源不一样,阶层也不一样。
首先,盖茨比的财富潜藏着不可估量的风险。
不过这里的来源倒并不全是盖茨比从事的是贩卖私酒和金融诈骗,钱的来源不干净,汤姆和黛西的祖上赚第一桶金、完成原始积累的方式也未必有多干净。
而是财富是继承来的,还是靠自己工作赚来的,阶层就不同。
这种区分来自欧洲的古老传统,比如《傲慢与偏见》里,继承祖产的伊丽莎白父亲,虽然并不是特别富有,但就是比从事工商业的伊丽莎白的舅舅阶层高。
当今中国依然如此。比如那位高调的田小姐写文章说,自己在英国一个哈利波特式的城堡里,需要WiFi密码,管家把密码写在一张纸上,用小银盘托着送到她面前,然后她感叹,三代才能培养一个贵族。其实就是新富阶层对老钱阶层的仰望和自卑心理。
也正是因为如此,盖茨比刚开始谎称自己的财富是继承来的,谎称自己来自一个有势力的家族。
第二,房产,属于哪个社区决定房产的价值。
我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国外房产的新闻,有两个街区紧挨着,一个是富人区,一个普通社区,虽然只隔一条街,但是房产的价值却相差数倍。
东卵和西卵仅仅隔着一条河,一样豪宅林立,但却属于不同的阶层。这也是为什么盖茨比想借由宴会吸引黛西的注意,可是黛西却从未光临,因为盖茨比家聚集三教九流的聚会,在她眼里不过是暴发户的狂欢。
后来受邀参加盖茨比家星期六的聚会,虽然她尽量表现得很享受,可是其实她并不快乐。
宴会太荒唐了,喝醉的女孩大喊大叫,头被同伴按进泳池,还有一个女孩请黛西帮她冲冷水澡。除了一个优雅的女明星,黛西反感这一切。
书里有一段话:
“但别的一切都让她反感——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她的反感并不针对具体的东西,而是一种整体的感觉。她厌恶西卵,几个百老汇名流的光临就让这个长岛渔村硬生生变成前所未有的胜地。她厌恶那种与老派社交礼仪龌龊不和的粗俗习气,厌恶西卵居民那种原本家徒四壁而后富可敌国的过于突兀的命运。她无法理解这种简单的现象,所以觉得实在是太可怕了。”
“但别的一切都让她反感——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她的反感并不针对具体的东西,而是一种整体的感觉。她厌恶西卵,几个百老汇名流的光临就让这个长岛渔村硬生生变成前所未有的胜地。她厌恶那种与老派社交礼仪龌龊不和的粗俗习气,厌恶西卵居民那种原本家徒四壁而后富可敌国的过于突兀的命运。她无法理解这种简单的现象,所以觉得实在是太可怕了。”
黛西汤姆们自然也参加派对,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派对。有一次汤姆和一个叫斯隆的男人,一个漂亮的女人骑马来盖茨比家讨杯酒喝,漂亮女人热情邀请盖茨比参加自己的宴会,可是后来却在斯隆先生的强烈反对下匆匆抛下盖茨比就离开。汤姆说:“她有个盛大的宴会,但是他去了谁也不认识。”
黛西在盖茨比的宴会格格不入,盖茨比和黛西的圈子也格格不入。
第三,受教育背景和品味、口音等等。
自从汤姆得知盖茨比和黛西是老相识,就对他充满敌意,他全面攻击和贬低盖茨比。
首先是他的受教育背景,盖茨比曾经宣称自己是牛津大学毕业的,汤姆却认为他来自一个蹭IP的同名野鸡大学。
并有一次故意说起一个叫毕洛西的人谎称是他的耶鲁班长却因为耶鲁根本没有班长而漏出马脚,来逼盖茨比说出实情。盖茨比确实去过牛津,那是停战后国家为部分军官安排的学习机会,他只在那里待了五个月,他没有完全说谎,只是出于虚荣心把这段经历包装了一下。
国外好的大学全都是私立大学,私立大学的学费极为昂贵,所以私立大学几乎成了上流社会的私塾。对汤姆这样的人来说,耶鲁大学的毕业证不过是他的一枚阶层勋章。家族关系、校友关系、联姻关系为他编织起一个强大的关系网,这个关系网终生为他提供庇护。
这是底层出生的盖茨比望尘莫及的优越条件。
其次是盖茨比的品味和谈吐。
他嘲笑盖茨比穿着红色的西装像小丑,黄色的跑车配上绿皮椅是马戏团的车。他嘲笑盖茨比的谈吐和口音,总是满嘴的“老兄老兄”,因为这是中下阶层的用词。
汤姆所有的打压都是为了证明,盖茨比想接近黛西,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盖茨比天真地以为变成一个有钱人,就可以让黛西回到自己身边,可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是社会的残酷真相和阶层的势利本质。
可是汤姆和黛西就比盖茨比高贵吗?
我不觉得。
叙事者“我”也不觉得。
因为汤姆和黛西两个人,汤姆的情妇、修车厂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梅朵惨死,盖茨比被寻仇的威尔逊打死在游泳池,病重且绝望的威尔逊自杀,可是汤姆和黛西事后做了什么呢?
在盖茨比被枪杀之前,两个人带着许多行李出远门了,没说去哪里,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叙事者后来想明白了:“他们是自私冷漠的人,汤姆和黛西——他们把东西打碎、毁掉别人的生活,然后龟缩都金钱、巨大的冷漠或者随便什么让他们蝇营狗苟地相处的东西里面,让别人来清理他们留下的残局……”
而对于赤诚得像个傻子的盖茨比,在最后一次告别中,他隔着草坪对盖茨比喊:“他们都是烂人,这帮混蛋全部加起来都没你高贵。”
03
为什么盖茨比如此打动我?
为什么我会哭呢?我积压的情绪到底是什么呢?
第一次,是被盖茨比卑微的深情打动,他把黛西供得高高的,把自己放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
我觉得,当一个人卑微地、小心翼翼地、毫无保留地、不计代价地去爱另一个人时,他近乎是一个圣人。
第二次是因为盖茨比和黛西短暂的恋情,为穷小子和富家千金之间鸿沟感到难过。
盖茨比这样家室贫贱、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原本是没有机会认识黛西这样的富家千金的。他能结识黛西,全是因为他穿着一身军装。
国外的文学名著里经常会出现和军官的交往的故事情节,按我的理解是军人尤其是即将上战场的军人,为国家而战,是被当成英雄的,所以有一种英雄光环。在那个时期就会特别受女孩子欢迎,就像美国911之后,消防员很受女孩子欢迎。
他长相英俊,风度翩翩,统一的制服隐藏了他的阶层,也让他英雄光环加持,带给他无形的魅力。他靠这个赢得了黛西的芳心。
我印象非常深的是,他走进黛西家的惊奇。他从未见过如此华丽的豪宅,卧室豪华而凉爽,而走廊总有许多欢乐而美好的活动,闪亮的新款汽车进出大门,舞会上的花朵永不凋谢。可是黛西对着一切习以为常,就像他看军营外的帐篷一样。
我是如此的感同身受,我从未住过漂亮的房子,当我第一次走进别人家的漂亮房子就是这样的心情,主人对一切习以为常,所以我把惊奇以及随之而来的自卑深深地藏在心里,也假装对一切习以为常。
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盖茨比决心要拥有一栋这样的房子。他曾经看着自己的房子对叙事者说:“我只花了3年时间,就赚够了买下它的钱”。
为什么盖茨比会爱上黛西?
有人说盖茨比根本不爱黛西,黛西不过是他美国梦的象征。我不同意,我有另一种理解,当然是我非常个人化的理解。
盖茨比提到黛西的时候有一段话:
“盖茨比深深地体会到,惊人的财富能够锁住和保留青春与神秘,华美的衣服能够让人面貌焕然一新,而想白银般光彩照人的黛西安逸和骄傲,人间的困苦挣扎完全与她无缘。”
“盖茨比深深地体会到,惊人的财富能够锁住和保留青春与神秘,华美的衣服能够让人面貌焕然一新,而想白银般光彩照人的黛西安逸和骄傲,人间的困苦挣扎完全与她无缘。”
他对她还有一个著名的评价:“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
我见过几个从小生活优越,从未吃过苦的女孩,她们身上有一种美。真奇怪,我一点也不嫉妒她们,相反她们身上的那种美对我充满吸引力。那种不需要用力生活的美,那种安逸环境造就的不着急忙慌的、温柔自适的美。
不是奋斗者不美,奋斗者的美是顽强的庄稼的美,黛西们的美是那种娇嫩的花朵的美。花朵的美需要优越的条件去滋养,是一种昂贵的美。
叙事者说黛西是黄金铸就的女郎,可是她和出生底层的、因为丈夫买不起婚纱而大哭一场的梅朵是不一样,梅朵拜金是因为梅朵缺钱,可是对黛西来说,富有优渥的生活是天生的,是天经地义的,她离开这样的生活就会瞬间枯萎。
这种美吸引了盖茨比,盖茨比爱上这朵花,所以他想打造一个一模一样的温室、打造一个一模一样的花园,移植这朵娇嫩的花。
第三次是为盖茨比的自卑,以及为了掩盖自卑所说的谎言而心疼。
盖茨比在汤姆、黛西、乔丹·贝克、“我”面前的小心翼翼和局促不安,他假装自己和他们是同一种人,但是他的自卑就像一只老鼠,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啃咬着他。
第四次,是因为他的死感到痛心。
盖茨比的泳池一个夏天都热闹非凡,他不止一次地提到他要去游泳,可是他一次也没去过。故事的最后,他终于决定在泳池快要放水、防止被秋天的落叶堵塞之前,换了泳装去游泳。可是他就这样被枪杀在泳池,再也没有爬上岸。
泳池是他财富的象征,他积攒了大量的财富,他还有热切的爱情梦想,他还没有开始享受他的财富,还没有实现他的爱情梦想,他的生命就戛然而止了。
第五次,是因为他死后的凄凉,感到伤怀。
他生前门庭若市,灯火辉煌的宴会不绝地传出音乐和笑声,轿车在他的车道驶来驶去,可是最后参加他葬礼的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叙事者,一个是戴猫头鹰眼镜的男人。
他深爱的黛西一个电话也没有,他殷勤招待过的客人仿佛一夜之间都不认识他,每年给他寄圣诞贺卡的警察局局长更是不会承认与他相识。
对人情的凉薄描写,在一个叫克里普斯普林格的人身上,达到高潮。
他曾经无家可归,在盖茨比家蹭吃蹭住,他来得太频繁以致于被称为“房客”,盖茨比从来没有赶他走的意思。可是盖茨比死的时候,他打电话毫不关心死者,打电话的目的是想让管家把他落在盖茨比家的一双鞋寄给他。
灯火辉煌、高朋满座、充满欢声笑语的豪宅,一夜之间仿佛鬼宅。
第六次,是因为他的富兰克林式的计划表。
这张计划表是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前面积累的情绪在这个点爆发。
我和他一样,每天都制定这样的每周计划和每日计划,过着一种近乎苦行僧的生活,片刻不敢懈怠。
我们这样不知疲倦地鞭策自己,因为我们不像黛西和汤姆,出生之前已经拥有一切。
但我们都是富兰克林的信徒,相信穷孩子严于律己、发奋向上就可以实现梦想。我们知道自己是没有伞的孩子,下雨的时候必须努力奔跑。
其实我们都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梦的一部分,盖茨比的梦叫“美国梦”,我的梦叫“中国梦”,我们想要成功、想要财富,我们如此热切,如此天真,如此不知疲倦。
我哭是因为我就是盖茨比,是成功前的盖茨比,这个世上还要许许多多这样的盖茨比。
但就像故事的最后菲茨杰拉德说的: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不上他,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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